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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如何支持脱贫攻坚?国新办今天这场发布会讲清楚了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0年12月2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王道树、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司长吴奇修、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局长郜进兴、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王世宇介绍财税支持脱贫攻坚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 寿小丽: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充足的“粮草军需”,资金保障非常重要。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女士,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王道树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财税支持脱贫攻坚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司长吴奇修先生,监督评价局局长郜进兴先生,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王世宇先生。

  

  下面,首先请程丽华女士作介绍。

  

  财政部副部长 程丽华: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肩负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最大政治责任、最大民生工程,全力以赴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按照“大扶贫”格局要求,把脱贫攻坚摆在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地位,确保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安排专项扶贫方面,2016-2020年,连续五年每年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亿元,2020年达到1461亿元,发挥了精准扶贫资金主渠道作用。今年又一次性安排综合性财力补助资金300亿元,支持补齐挂牌督战地区脱贫攻坚短板弱项。支持行业扶贫方面。在分配农业、水利、生态、交通、教育等行业转移支付时,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推动解决贫困地区突出问题。拓宽资金渠道方面,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筹资1896亿元,全部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引导社会帮扶方面,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引导金融机构投放扶贫小额信贷6000多亿元。同时,出台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凝聚脱贫攻坚合力。

  

  二是投入精准性显著提高。坚守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和标准,落实精准扶贫要求,确保脱贫攻坚焦点不散、靶心不变。一方面,重点支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支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贫困家庭辍学学生基本实现了“应返尽返”;加大健康扶贫投入,支持贫困人口参保,提高报销待遇,实现医疗保障托底;加大对重点对象的倾斜支持,提高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支持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2019年以来共安排39.6亿元,完成约10万处工程维修养护。另一方面,加大对重点地区的支持。2018-2020年共安排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增量资金2800多亿元,为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创新政策举措,不断提高财政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通过放权改革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自主权,支持其盘活存量和用好增量,聚焦短板弱项精准发力。探索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帮助贫困地区立足优势产业选好项目,加强风险防范和优先保障贫困户利益,帮助贫困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发展红利。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消费扶贫,搭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预算单位预留一定比例采购份额,用于采购832个贫困县的农产品,促进产销精准对接。

  

  四是资金安全性进一步加强。将强化扶贫资金监管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不断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实施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推进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探索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抓实抓细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扶贫资金监管取得显著成效,扶贫资金的安全性稳步提高。

  

  此外,近年来财政部切实加强惠民惠农相关政策供给和投入保障,大量补贴资金通过 “一卡通”方式发放到群众手中,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等七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治理。近期,七部委又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落地,更好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松劲、不懈怠,全力以赴支持夺取攻坚战的最后胜利。同时,积极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脱贫地区同全国农村的共同发展,让亿万农民群众共同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我就先介绍这些基本情况,下面我和同事们愿意回答各位的提问。谢谢!

   

  寿小丽:

  

  谢谢程丽华副部长,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记者们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请大家开始提问。

 

      光明日报记者:刚才程丽华副部长介绍到了财政部等七部委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这个《指导意见》的相关情况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谢谢。

 

  程丽华:

  

  这个问题请郜进兴局长回答。

  

  监督评价局局长 郜进兴:

  

  谢谢这位记者女士的提问。惠民惠农补贴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相关政策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执行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补贴资金的发放不够规范,存在着截留、挪用等问题。为解决管理中的问题,2019年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七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和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行为,推动地方设立政策、资金和问题“三本台账”,总结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措施。专项治理结束后,2020年,七部委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并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印发了《指导意见》。

  

  总的考虑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为突破口,调整优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到2023年实现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均通过“一卡通”相关的方式发放。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监管格局基本形成,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

  

  《指导意见》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创新举措:

  

  一是向社会公布补贴政策清单,以公开促改革,加快补贴政策和项目资金清理整合的进度。

  

  二是规范代发金融机构,从源头上解决“卡出多行”、“一人多卡”、“人卡分离”等问题,鼓励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补贴资金。

  

  三是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的流程,堵塞漏洞,实现规章管理制度化、程序流程规范化、操作权限明确化。

  

  四是搭建集中统一管理平台,实现有关数据的集中采集和管理,为信息公开和加强监管提供保障。

  

  五是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建立机制,抓好《指导意见》的实施,确保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落地见效。谢谢你的提问。

  

      中国日报记者:我们了解到近期财税部门释放了一系列的信号,表示要坚决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的措施,以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我们想了解一下在脱贫攻坚方面具体出台了哪些措施?下一步还会有哪些打算?谢谢。

王道树(徐想 摄)

  

  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 王道树:

  

  谢谢您的提问。财税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以下6个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脱贫攻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贡献税收力量:

  

  一是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为破除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瓶颈,对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建设运营给予税收减免,促进完善生产性、生活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是推动涉农产业发展。产业发展是脱贫的根本,支持贫困地区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涉农产业,是实现脱贫的重要一环。围绕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支持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实施了“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减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农林牧渔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税收支持政策,助力贫困地区增强“造血”功能。

  

  三是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就业创业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国家不断加大创业就业税收支持力度,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加大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力度,特别是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有力增强了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四是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增强金融对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的服务保障能力,是实现脱贫的重要支撑。税收政策通过免税、减计收入、准备金税前扣除、简易计税等多种方式,以农户和小微企业为重点对象,鼓励金融机构和保险、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力度。

  

  五是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坚持脱贫攻坚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实施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新疆困难地区等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对易地扶贫搬迁给予所得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方面的减免,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

  

  六是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捐赠。实施企业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等政策,加大对扶贫捐赠的优惠力度,广泛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下一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落实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我们将和财政部一起,积极研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的税收支持政策,推动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谢谢大家!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今年是脱贫攻坚决胜决战收官之年,剩下的52个挂牌督战贫困县都是最难啃的“硬骨头”,今年又遇上新冠肺炎疫情和洪涝灾情挑战。我想请问程丽华副部长,2020年财政部是如何支持啃“硬骨头”,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为克服疫情和洪涝灾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采取了哪些针对性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程丽华: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财政收支形势较为严峻,在这样的背景下,既要“战疫”,又要“战贫”,财政部门深感责任重大。疫情防控是特殊考验,脱贫攻坚是时代使命。打好打赢这两场大战,事关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年初,财政部党组即明确,要千方百计做好脱贫攻坚收官战的投入保障工作,决不能因为财政投入影响任务如期完成。今年,在贫困人口、贫困县大幅减少的情况下,中央财政脱贫攻坚投入规模不降反增。在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我们着眼于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支持各地聚焦短板弱项精准发力,实现脱真贫、真脱贫。下面,我重点介绍一下这位记者关注的两方面情况。

  

  首先,在支持啃“硬骨头”方面。正如这位记者提到的,截至2019年底,尚有52个县、2707个村未脱贫。脱贫攻坚,一个也不能少。为了啃下这些最硬的“骨头”,中央财政坚持靶心不偏、焦点不散,在资金安排时将这些地区作为艰中之艰、重中之重,给予倾斜支持,2020年专门安排的资金规模达到417亿元。同时,建立定期调度分析机制,督促各地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如数拨付到挂牌督战县,把钱用在刀刃上。

  

  其次,在克服疫情灾情影响方面。主要是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稳定贫困户收入,防止因疫情可能造成的因“疫”致贫。一是支持疫情防控。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4亿元,支持湖北等受疫情影响较重的7个省份,其中安排湖北省8亿元。同时,创新资金管理方式,将今年安排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量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基层民生。二是支持稳岗拓岗。通过一次性生产补贴、贷款贴息支持、临时岗位补助等,带动贫困户就业。比如,将2020年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公益岗位,127万贫困人口实现在家门口就业。截至9月底,25个省份已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2934万人,超过去年外出务工总人数。三是支持产业扶贫。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支持,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四是支持恢复重建。及时指导各地立足现有资金渠道和政策,对受灾影响严重的市县和受灾贫困户给予支持和优先保障,统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脱贫攻坚工作。

  

  天灾无情,家国有爱。事实证明,只要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鼓足干劲,迎难而上,多大的困难都能克服,多强的堡垒都能攻下,多大的奇迹都能创造出来。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近年来,随着扶贫投入的不断增长,强化资金监管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各方对此也十分关注,请问财政部在扶贫资金监管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实际成效如何?谢谢。

 

  程丽华: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财政扶贫投入越是增加,优化管理就越要跟上,资金监管就越要加强。财政部始终把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摆在突出位置,强化五个“坚持”,打出了一套监管“组合拳”,有效提升了扶贫资金监管水平,为资金精准高效使用保驾护航。

  

  一是坚持制度先行,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篱笆扎得紧,狐狸钻不进。”制度是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最重要的藩篱。各级财政部门注重以制度促规范,严格资金管理使用程序,制定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着力扎紧制度“笼子”。同时,突出监管重点,增强监管合力,推动形成扶贫资金监管工作“一盘棋”格局。

  

  二是坚持追踪问效,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每年开展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引导地方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和绩效自评,目前已实现绩效自评100%覆盖,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财政扶贫领域监督检查。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工作,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重点资金和重大政策,持续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四是坚持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将相关41项资金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管理,探索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五是坚持阳光扶贫,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开制度。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公开是最好的监督。我们要求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交上明白账,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近年来,随着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的不断健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违纪问题明显减少,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明显提升。2020年,审计查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资金占比仅为0.19%,让每笔扶贫资金都用到实处、用得其所、用出效益。谢谢!

  

  海报新闻记者:税务部门为很多脱贫攻坚企业提供了个性化的服务,帮助他们应享尽享国家税费优惠,我想问的是,国家支持脱贫攻坚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地成效如何?有没有一些数据能够反映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效?谢谢。

 

  王道树: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请政策法规司王世宇同志回答一下。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 王世宇:

谢谢您的提问。政策好,更需落实好。为了让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大家都能够知道、便捷享受,税务部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出实打实、硬碰硬系列落实举措,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以来,税务部门开始逐渐形成“短平快优九个一”的政策落实好机制好方法。在政策落实中,我们将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细落好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支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发挥最大效应。

 

  一是宣传辅导精细化,编制政策指引,确保政策应知尽晓。我们全面梳理了国家出台的110项支持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发布《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分门别类列出政策内容、享受条件,把税收优惠政策“打包”送到群众手中。同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网上开专栏、线上设专席、点上配专人、事上有专办”服务,对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充分掌握、准确理解。

  

  二是落实举措个性化,体现地域特色,确保政策直达快享。各基层税务部门结合当地扶贫重点、区域特点、产业结构,认真梳理本地区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清单,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有针对性地组织落实。比如,河南省税务局组建工作小组,将税收服务延伸到农村田间地头,利用农民夜校等形式“点对点”“面对面”送政策上门,使更多村民了解涉农税收优惠和就业创业政策。重庆市税务局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加强涉税数据比对应用,对已申报扶贫捐赠企业所得税减免但未申报增值税减免的纳税人逐一进行核实,提醒纳税人及时申报减免相关税费。

  

  三是督促整改闭环化,加强绩效考评,确保政策落地见效。2018年以来,税务总局制发了一系列文件,对税务系统落实好税收政策、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多次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及时总结基层税务部门支持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在系统内组织推广。同时,采用“大数据+网格化”的监督模式,运用“总局牵头主导+各地全面自查+特派办跟进督查+不定期明察暗访”的组织方式,整合“查、问、用、访”等非接触式督察方法,建立“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反馈问题-完善制度”的工作机制,确保政策落实落细。

  

  在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协助下,在各级税务部门共同努力下,支持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有效落实落地,取得了积极成效。从税收减免数据看,仅今年1-10月,税务部门落实支持脱贫攻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就实现减税950多亿元,同比增长38%,有力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脱困。从增值税发票数据看,832个贫困县今年1-10月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3%,充分反映了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特殊背景下,贫困地区经济恢复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我就回答这么多,谢谢你的提问。

  

  中国新闻社记者:近年来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受到广泛的关注,请介绍一下财政政策在其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资产收益扶贫是如何让财政资金有了“造血”功能的?谢谢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司长 吴奇修: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资产收益扶贫,是财政部在地方自主探索创新的基础上,总结提炼的一项精准扶贫举措。具体是指,“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

  

  近年来,在财政部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地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财政资金投入的“造血”功能明显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具体效果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实施资产收益扶贫,财政涉农资金由无偿补助变成有偿投入,主要受益对象从特定范围扩大到更多群众。企业、合作社等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参与到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财政资金与产业发展技术、经营能力更好结合。

  

  二是强化了产业辐射带动作用。资产收益扶贫将收益权配置到户并动态调整,实现了精准扶持到户到人的目标。除直接分享红利外,贫困群众还可以土地入股获得地租,有劳动能力的可以就近务工获得劳务收入,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优先分享红利。

  

  三是发展壮大了贫困村集体经济。各地在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时,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为纽带,将部分资产收益权配置给村集体,拓宽了村内公益事业发展的资金渠道。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探索的经验做法,更好地支持产业发展,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我们看到,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刚刚获得了全国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我们发现各地特别是贫困县对于这项政策的评价也是很高的,能不能具体介绍一下这项政策目前的实施效果如何?谢谢。

 

程丽华:

 

  这个问题继续请吴奇修司长来回答。

  

  吴奇修:

  

  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是财政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涉农资金管理方式,推动扶贫领域“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大政策举措。2016年到2020年前三季度,全国832个贫困县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总规模超过1.5万亿元,每个贫困县可支配的财政扶贫资金由整合试点前的年均几千万元,提升到整合试点后的年均超3.6亿元。的确如您所言,这项政策得到了基层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和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简要介绍这项政策:

  

  一是充分放权。中央和省级将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的配置权,完全赋予脱贫攻坚一线的贫困县,允许贫困县“用打酱油的钱买醋”,因地制宜自主安排资金、确定项目,聚焦短板弱项精准发力,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是增幅保障。在中央财政加大对贫困县投入力度的同时,省级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项资金进一步向贫困县倾斜,原则上用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

  

  三是严格考核。着力抓好资金监管和考核工作,把整合资金使用成效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评价结果作为省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组成部分,并相应建立奖优罚劣机制,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在相关部门和地方共同努力下,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达到了预期目标,贫困县将“零钱”化为“整钱”,将“小钱”集成“大钱”,形成了“多个龙头放水、一个龙头出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为贫困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充足的“粮草军需”和政策支撑。谢谢。

  

  新华社记者:有报道说过去几年税务部门向各地贫困乡村派出1万多名第一书记,想请问税务部门是怎样开展帮扶工作?另外,下一步在各地贫困县已清零的情况下,税务部门怎么支持已脱贫的乡村?谢谢。

 

  王道树:

  

  谢谢您的提问。税务总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税务系统实际,坚持党建引领、以点带面、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和群众的帮扶力度,指导和推动各级税务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扶贫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一是党建引领。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同志连续3年前往定点扶贫县进行调研指导。税务总局党委每年通过专门部署、检查巡视等方式,督促各级税务局党委切实履行扶贫政治责任。各级税务局党委推进税务局机关党支部与贫困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党支部一共1.3万个,建设农村电商中心并同步成立临时党支部,把党建资源转化成扶贫资源,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扶贫优势,把党建活力转化为脱贫攻坚动力。

  

  二是以上率下。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和平安区是税务总局机关的定点扶贫县。税务总局以“做大消费扶贫、做强产业扶贫、做实智力扶贫”为重点,积极打造特色种植基地,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持续实施乡村“亮化工程”,为两个县(区)援建100多个项目。平安区和民和县分别于2018年9月和今年4月实现“脱贫摘帽”,发挥了总局扶贫工作示范带动作用。“十三五”期间,全国税务系统共帮扶8782个贫困村、72万多个建档立卡贫困户、245万多人,目前全部顺利脱贫。

  

  三是多措并举。各级税务局立足本地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紧盯当地脱贫攻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东西部税务局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等方式,在产业扶贫、智力扶贫等方面持续用力。在产业扶贫方面,“十三五”时期,全国税务系统帮助贫困地区引进企业2332家,企业实际投资41亿多元,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社5702个,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114万人。智力扶贫方面,各级税务局为贫困地区培训基层干部16.78万人次,培养种植、养殖技术人员16.37万人次。

  

  四是倾情倾力。各级税务局选派大批优秀干部扎根脱贫攻坚第一线,用心、用情、用力开展扶贫工作。据统计,2013年以来,全国税务系统脱离本职岗位专职扶贫的税务干部累计3.42万名,其中第一书记1.05万名;目前在扶贫一线的专职扶贫税务干部仍有1.65万名,其中第一书记4826名。另外,还有工作在税务岗位而承担帮扶任务的干部14.57万名。近年来,税务系统有5000多个单位和9100多名干部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表彰表扬,涌现出了以“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脱贫攻坚奖”获得者、“中国好人”“中国最美职工”——安徽省亳州市税务干部、利辛县朱集村第一书记刘双燕同志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扶贫税务干部,展现了税务系统干部的良好风貌。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明确指出,要设立过渡期,保持政策总体稳定。贫困县摘帽以后,包括税收在内的相关帮扶政策也会从攻坚战转入常态化。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着力建立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对已脱贫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坚持“扶上马送一程”,继续做好政策宣传辅导,确保“摘帽不摘政策”、税收优惠应享尽享。同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更加注重分类施策、补短板强弱项,夯实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继续积极贡献税务力量。谢谢大家!

  

  第一财经记者:脱贫攻坚任务今年全面完成之后,将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下来在防止返贫和乡村振兴方面还将有哪些财税政策支持,以增强脱贫地区的内生动力?谢谢。

 

  程丽华: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您问了一个非常好的问题,这个问题是亿万农民朋友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财政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继续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支持脱贫地区进一步发展。

  

  总体而言,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在此基础上,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为做好衔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目前,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逐项评估现有脱贫攻坚政策,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陆续出台有关措施,请各位媒体朋友们继续关注,帮助我们共同做好有关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谢谢。

 

  寿小丽:

  

  谢谢各位发言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我们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大家再见。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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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发布日期:2020-12-03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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